化工儀器網手機版
移動端訪問更便捷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限制商品過度包裝 通則》征求意見
2023年07月07日 13:16:55
來源:化工儀器網 作者:吳吳吳 點擊量:4401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綠色低碳發展要求,發揮標準在治理過度包裝中的積極作用,市場監管總局于日前發布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 通則》(征求意見稿),并向全社會征求意見。
【化工儀器網 標準發布】商品包裝具有保護商品、引導消費、提高產品附加值等作用,但過度包裝超出了包裝的正常功能要求,表現為包裝層數過多、包裝空隙過大、包裝成本過高、選材用料不當等。商品過度包裝不僅增加了消費者負擔,而且造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也助長了奢靡的社會風氣。
自GB/T 31268-2014《限制商品過度包裝 通則》標準實施以來,在指導企業進行包裝設計、 合理選擇包裝材料,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然而目前市場上部分商品包裝還存在包裝過度、不環保、不節約的現象。該標準實施至今已7年,部分內容已經不能適應加快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要求。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綠色低碳發展要求,發揮標準在治理過度包裝中的積極作用,市場監管總局于日前發布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 通則》(征求意見稿),并向全社會征求意見。
與現行標準相比,除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該標準在適用范圍、術語和定義等方面做了一些技術調整。
修改了“適用范圍”
原標準適用于“所有商品的包裝”。考慮到商品過度包裝現象主要存在于銷售包裝,因而將 適用范圍與 GB 23350 保持一致,修改為適用于“商品的銷售包裝”
增加了“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涉及到直接與產品接觸的包裝的概念,因而增加了“初始包裝”的術語和定義。
增加了“包裝材料”
增加了第5章“包裝材料”,提出了包裝材料的選取原則。明確了材料價值不應過高、材料應與內裝物適宜匹配,避免防護過度和功能浪費的要求,從環境友好的角度提出了包裝材料應減量、易于分離,優先選用單一材質的包裝材料,鼓勵選用環境友好型材料的原則,列舉了部分常見的環境友好型材料,并在附錄中給出了推薦使用的包裝材料,代替了原附錄 A。
增加了“包裝層數”
增加了第7章“包裝層數”,明確了包裝層數的基本要求、確定原則和量化指標。“包裝層數”是目前過度包裝現象最突出的問題之一,本標準提出了“一般情況下商品包裝層數不宜 超過3層(含初始包裝)”的要求。增加“包裝層數”的量化指標一方面能夠對商品包裝設計給予要求和指導,另一方面也與 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中的限量要求相呼應。
更多改動見附件《編制說明》
對該標準進行修訂,事關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高質量發展,也對更好的指導和約束商品生產企業和包裝企業合理設計、生產和使用包裝,引導消費者不選購過度包裝的商品有著重要意義。
相關閱讀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4月27日,生態環境法典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標志著生態法治體系邁入系統化新階段。草案共1188條,分設總則、污染防治、生態...2025-05-03 09:20:42
-
4月21-23日戈普儀器(上海)有限公司在第26屆中國環博會大放異彩,重點展出的流動電流儀、水質硬度分析儀、余氯總氯分析儀等核心產...2025-04-29 09:44:35
-
第26屆中國環博會期間,哈希推出一代氣敏電極法在線氨氮分析儀NH6000 sc和實驗室全自動水質分析系統VT-7910兩款新品。公...2025-04-25 13:31:32
-
區域協同促發展 京津冀環境綜合治理2025年度重大專項申報開啟
近日,生態環境部開啟了京津冀環境綜合治理國家科技重大專項2025年度項目申報,受理時間為2025年5月16日8:00至2025年6...2025-04-24 13:47:28 -
浙江迪特西科技有限公司攜T50多參數水質分析儀、TP16智能消解器及QX6000紫外水質檢測儀等創新產品亮相第26屆中國環博會,以...2025-04-23 09:08:50
-
2025年4月21日,第26屆中國環博會在上海新國際博覽中心開幕。展會以“聚焦細分?持續進化”為主題,吸引22個國家和地區的220...2025-04-21 15:37:56
版權與免責聲明
- ①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②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③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