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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井下沉方法及注意事項
閱讀:4828 發布時間:2019-6-13沉井下沉方法:下沉準備工作與驗算下沉前應進行結構外觀檢查;檢查混凝土強度、抗滲等級并根據勘測報告計算極限承載力,計算沉井下沉的分段摩阻力及分段的下沉系數,作為判斷每個階段可否下沉、是否會出現突沉,以及確定下沉方法及采取措施的依據。當沉井高度不大時,應盡量采取一次制作下沉,以簡化施工程序,縮短作業時間。當沉井高度和重量都大,重心高,如地基處理不好,操作控制不嚴,在下沉前很容易產生傾斜,故宜采取分節制作。每節制作高度的確定,應保證地基及其自身穩定好,并有適當重量使其順利下沉,一般每節高度以7~8m為宜。沉井下沉應具有一定強度,節混凝土或砌體砂漿達到設計強度的100%,其上各節達到70%以后,方可開始下沉。沉井下沉必須克服井壁與土間的摩擦力和地層刃腳的反力,采取不排水下沉,尚應克服水的浮力。沉井制作在擬定高度后,下沉前,應驗算下沉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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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井下沉注意事項:
1.沉井下沉位置的正確與否,其、二節要占70%,開始5m以內,要特別注意保持平面位置與垂直度的正確,以免繼續下沉時不易調整。
2.為減少下沉的摩阻力和以后的清淤工作,在沉井的外壁隨下沉隨填砂的方法(圖12-160),以減輕下沉困難。
3.挖土應分層進行,防止鍋底挖得太深,或刃腳挖土太快以防突沉傷人。水下打撈公司再挖土時,刃腳處、隔墻下不準有人操作或穿行,以避免忍腳處切土過快傷人。
4.在沉井開始下沉和將沉至設計標高時,周邊開挖深度應小于30cm或更薄一些,避免發生傾斜。在離設計標高20cm左右應停止取土,依自重下沉至設計標高。
5.井下操作人員應戴安全帽、穿膠鞋、防水衣褲;應有備用電源;潛水泵應配裝觸電保安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