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WSZ-A-0.5m3/h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
SBR工藝調試
一、SBR工藝簡介
該工藝是通過程序化控制充水、反應、沉淀、排水排泥和閑置5個階段,實現對廢水的生化處理。SBR反應器可分為限制曝氣、非限制曝氣和半限制曝氣3種。限制曝氣是污水進入曝氣池只作混和而不作曝氣;非限制曝氣是邊進水邊曝氣;半限制曝氣是污水進入的中期開始曝氣,在反應階段,可以始終曝氣,為了生物脫氮,也可以曝氣后攪拌,或者曝氣、攪拌交替進行;其剩余污泥可以在閑置階段排放,也可在進水階段或反應階段后期排放。
二、調試方案的制定
SBR反應器運行方式應根據廢水的性質確定,易降解的有機廢水宜采用限制曝氣進水方式,難降解的有機廢水宜采用非限制進水方式。其周期各工序的時間控制與最終處理指標要求有關。如:若處理中僅考慮CODCr和BOD5的處理效果,曝氣時間可適當減少,以達到節能的目的;若考慮N、P的去除,曝氣時間至少需4小時;以處理工業廢水及有毒有害廢水為目標的運行方式建議采用短時間的攪拌加上長時間的曝氣。
不同的污水處理工程其調試方案及操作步驟各不相同,以某皮毛廠生產廢水治理工程為例說明如下:
1、接種:
根據反應器有效容積及污泥濃度(一般3—4g/l)計算所需接種污泥總量。SBR池有效池容為:7×4×4=112m3。以每池容按100m3,接種污泥含水率為97%計,需外拉污泥量為20--26m3,每池接種10--13m3。
2、馴化、啟動:
a、配料:在調節池(有效池容為:8×6×2.4=115m3)中進行。因原污水中含一定量的有毒有害物質,按原污水∶稀釋水=1∶4的比例進行配制料液,即原污水20m3,加入稀釋水80m3。根據該污水水質情況,配好的料液其營養可能不夠,需加入一定量的營養源(糞便水)(一般要求配制好的料液其CODCr=1500—2000mg/l,PH=6—9,SS≤200mg/l溫度:10--35℃),打開調節池空氣閥,使調節池曝氣攪拌均勻。
b、進料運行:料配好攪拌半小時后即可直接往SBR反應器中進料,每個SBR池進料90m3進料1小時后開始連續曝氣約3—4天(注意觀察污泥性狀,以接種污泥恢復活性為準)。
c、排水:當污泥恢復活性,停止曝氣,靜沉1.0---1.5小時。放出上清液,約50---60m3。
d、重復上述a、b、c步驟。換料間隙為1天1次。
e、當污泥活性明顯增強,沉降性能良好,污泥中含有大量的菌膠團和纖毛類原生動物,如鐘蟲、累枝蟲、蓋纖蟲等,SV=10---30%時,表明污泥已經成熟,強制馴化期基本結束。
f、注意事項:在曝氣過程中,每天至少測2次溶解氧、PH、污泥沉降比;記錄測量數據。一般正常指標為:DO=1—2mg/lPH=6---9SV=10---30%。
g、此強制馴化階段大約需時5—7天。
3、調試運行:
當污泥恢復活性、強制馴化完成以后即可進入馴化試運行階段。此階段不但要培養出適當的菌種,還要確定活性污泥系統的運行條件。
WSZ-A-0.5m3/h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SBR工藝的局限性
(1)反應器容積利用率低。由于SBR反應器水位不恒定,反應器有效容積需要按照最高水位來設計,大多數時間,反應器內水位均達不到此值,所以反應器容積利用率低。
(2)水頭損失大。由于SBR池內水位不恒定,如果通過重力流入后續構筑物,則造成后續構筑物與SBR池的位差較大,特殊情況下還需要用泵進行二次提升。
(3)不連續的出水,要求后續構筑物容積較大,有足夠的接受能力。而且不連續出水,使得SBR工藝串聯其他連續處理工藝時較為困難。
(4)峰值需氧量高。SBR工藝處于時間上的推流,因此也具有推流工藝這一缺點。開始時污染物濃度較高,需氧量也較高,按照此值來確定曝氣量,但隨后污染物濃度隨時間下降,需氧量也隨之下降,因此整個系統氧的利用率低。
(5)設備利用率低。當幾個SBR反應器并聯運行時,每個反應器在不同的時間內分別充當進水調節池,曝氣池或是沉淀池,但每個反應器內均需設有一套曝氣系統、潷水系統等相應設備,而各池是交替運行的,因此,設備的利用率低。
(6)不適合用于大型污水處理廠。采用SBR工藝的污水處理廠規模一般在20000t以下,規模大于100000t的污水處理廠幾乎沒有采用SBR工藝的。
SBR工藝的發展
傳統或經典的SBR工藝形式在工程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譬如,若進水流量大,則需調節反應系統,從而增大投資;而對出水水質有特殊要求,如脫除磷等則還需對工藝進行適當改進。因而在工程應用實踐中,SBR傳統工藝逐漸產生了各種新的變型,以下分別介紹幾種主要的形式。
ICEAS(IntermittentCyclicExtendedAeratlonSystem)工藝的全稱為間歇循環延時曝氣活性污泥工藝。它于20世紀80年代初在澳大利亞興起,是變形的SBR工藝。
ICEAS與傳統的SBR相比,最大的特點是:在反應器的進水端增加了一個預反應區,運行方式為連續進水(沉淀期和排水期仍保持進水)間歇排水,沒有明顯的反應階段和閑置階段。這種系統在處理市政污水和工業廢水方面比傳統的SBR系統費用更省、管理更方便。但是由于進水貫穿于整個運行周期的每個階段,沉淀期進水在主反應區底部造成水力紊動而影響泥水分離時間,因而,進水量受到了一定限制,通常水力停留時間較長。
CASS(CAST,CASP)工藝
CASS(CyclicActivatedSludgeSystem)或CAST(-Technology)或CASP(-Process)工藝是一種循環式活性污泥法。該工藝的前身為ICEAS工藝,由Goronszy開發并在美國和加拿大獲得。
與ICEAS工藝相比,預反應區容積較小,是設計更加優化合理的生物反應器。該工藝將主反應區中部分剩余污泥回流至選擇器中,在運作方式上沉淀階段不進水,使排水的穩定性得到保障。CASS工藝適用于含有較多工業廢水的城市污水及要求脫氮除磷的處理。
污泥解體:處理水質渾濁,污泥絮體微細化,處理效果變壞等則是污泥解體的現象。導致這種異常現象的原因有運行中的問題,也有可能是污水中混入了有毒物質。運行不當,如曝氣過量,會使污泥生物營養的平衡遭破壞,使微生物量減少而失去活性,吸附能力下降,絮凝體縮小質密度,一部分則成為不易沉淀的羽毛狀污泥,處理水質渾濁,SVI指數降低等。當污水中存在有毒物質時,微生物受到抑制或傷害,凈化功能下降或*停止,從而使污泥失去活性。一般可通過顯微鏡來觀察并判別產生的原因,當鑒別是運行的原因時,應當對污水量、回流污泥量、空氣量和排泥狀況以及SVI、污泥濃度、DO、污泥負荷等多項指標進行監測,加以調整。當污水中混有有毒物質時,應考慮這是新的工業廢水,需查明來源進行處理。
污泥腐化:在二沉池可能由于污泥長期停滯而產生厭氧發酵生產氣體,從而使大塊污泥上浮的現象,它與污泥脫氮上浮不同,污泥變黑,產生惡臭。此時也不是全部上浮,大部分污泥也是通過正常的排出或回流。只有沉積在死角長期停滯的污泥才腐化上浮。防止的措施是:安設不使污泥外溢的浮渣清除設備;消除沉淀池的死角;加大池底坡度或改善刮泥設施,不使污泥停滯于池底。
污泥上浮:污泥在二沉池呈塊狀上浮現象,并不是由于所造成的,而是在于在曝氣池內污泥泥齡過長,硝化進程較高,在沉淀池內產生了反硝化,氮呈氣體脫出附著的污泥,從而使污泥比重降低,整塊上浮。此時,應增加污泥回流量或剩余污泥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