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莞市恒準標物計量研究院有限公司>>消費品類標準物質>>皮革標準物質>> RMX-I015聚氯乙烯人造革中鉛、鎘標準物質
供貨周期 | 現貨 | 規格 | 20g/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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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號 | RMX-I015 | 應用領域 | 環保,化工,農林牧漁,電子/電池,紡織/印染 |
主要用途 | 第三方檢測、化學檢測、國家監管機構、高效課題等 |
聚氯乙烯人造革中鉛、鎘標準物質,本標準樣品主要根據聚乙烯人造革中可溶性鉛(Pb)和可溶性鎘(Cd)檢測及日常樣品含量的要求而研制,可作為相關分析測試中方法精密度評價、人員考核以及分析過程質量控制等。
一. 樣品制備
本標準物質采用滌棉布作為基體,將含有重金屬化合物和糊狀聚氯乙烯及配方中各組分按照成熟穩定的工藝配比,在三輥混合設備中將吸附添加物原料混合均勻,再將糊狀聚氯乙烯壓制在基布上,經剪成塊狀、烘干等處理,再將樣品在潔凈室分裝于玻璃瓶中避光保存。
二. 特性量值及不確定度
名稱 | 編號 | 量值 | 質量分數(×10-6) | |
Pb | Cd | |||
聚氯乙烯人造革 中鉛、鎘標準樣品 | RMX-I015 | 標準值 | 576 | 427 |
不確定度 | 58 | 43 |
本標準樣品特性量值的不確定度評定中主要考慮多家實驗室聯合定值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標準物質均勻性檢驗和穩定性檢驗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
三. 均勻性檢驗和穩定性考察
參照國家標準樣品相關技術要求,按照標準GB21550-2008《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質限liang》5.4規定的方法,隨機抽取分裝后的標準物質樣品,采用1.0mol/L鹽酸浸泡-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FAAS)進行均勻性和穩定性檢驗,規定最小取樣量為0.1g。結果表明,該系列標準物質均勻性、穩定性良好。該標準物質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為5年。研制單位將繼續跟蹤檢測該標準物質的穩定性,有效期內如發現量值變化,將及時通知用戶。
四.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標準樣品采用多個實驗室聯合定值方式進行賦值。定值方法為1.0mol/L鹽酸浸泡-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ICP-OES)和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FAAS)。通過使用滿足計量學特性要求的測量方法和計量器具,保證標準物質特性量值的溯源性。
五. 包裝、儲存及使用
聚氯乙烯人造革中鉛、鎘標準物質,本標準樣品以玻璃瓶封裝,每瓶10g,塊狀。在避光、清潔、室溫處保存;打開和使用過程中嚴格防止玷污。規定最小取樣量為0.1g(約10塊),使用時請不要低于該取樣量。
本標準樣品僅適用于標準GB21550-2008 《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質限liang》5.4規定的方法,請在標準的范圍內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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