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莞市恒準標物計量研究院有限公司>>環境類標準物質>>肥料系列標準物質>> RMH-F041復合肥料中硝態氮成分分析標準物質
供貨周期 | 現貨 | 規格 | 50克/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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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號 | RMH-F041 | 應用領域 | 環保,農林牧漁,綜合 |
復合肥料中硝態氮成分分析標準物質,本標準物質對復合肥料中硝態氮的研究和監控具有重要意義,可用于農業、科研和工業等領域相關分析測試中方法精密度評價、儀器校準及過程中質量控制。
一. 樣品制備
本標準物質選擇經過篩選的的復合肥料為基體,在制備過程中經研磨、高速混合等特殊均質化手段,經低溫干燥后將樣品在潔凈室分裝于聚乙烯瓶中避光保存。
二. 特性量值及不確定度
編號 | 特性量 | 標準值 | 擴展不確定度 |
RMH-F041 | 硝態氮 | 4.65% | 0.55% |
本標準物質特性量值的不確定度評定中主要考慮多家實驗室聯合定值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標準物質均勻性檢驗和穩定性檢驗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
三. 均勻性檢驗和穩定性考察
參照國家標準物質相關規范要求,隨機抽取分裝后的標準物質樣品,按照標準NY/T 1116-2014《肥料 硝態氮、銨態氮、酰胺態氮 含量的測定》,采用紫外分光光度法對硝酸根進行均勻性和穩定性檢驗,最小取樣量為0.5g。并使用標準GB/T3597-2002 《肥料中硝態氮含量的測定 氮試劑重量法》規定的氮試劑重量法進行驗證,兩種方法數據一致,故兩種不同原理的方法等效。結果表明,該系列標準物質均勻性、穩定性良好。該標準物質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為3年。研制單位將繼續跟蹤檢測該標準物質的穩定性有效期內如發現量值變化,將及時通知用戶。
四.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標準物質采用多個實驗室聯合定值方式進行賦值,定值方法為紫外分光光度法和氮試劑重量法。通過使用滿足計量學特性要求的測量方法和計量器具,保證標準物質特性量值的溯源性。
五. 包裝、儲存及使用
復合肥料中硝態氮成分分析標準物質,本標準物質以聚乙烯瓶封裝,每瓶50g,在避光、清潔、干燥的室溫處保存;打開和使用過程中嚴格防止玷污。規定最小取樣量為0.5g,使用時請不要低于該取樣量。
本標準物質適用于以下標準:
NY/T 1116-2014《肥料 硝態氮、銨態氮、酰胺態氮 含量的測定》
GB/T3597-2002 《肥料中硝態氮含量的測定 氮試劑重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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