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用輔料微晶纖維素(2020年4月發布)
藥用輔料微晶纖維素(2020年4月發布)
【檢查】酸堿度 取電導率項下制備的上清液,依法測定(通則0631),pH值應為5.0~7.5。 氯化物 取本品0.10g,加水35ml,振搖,濾過,取濾液,依法檢查(通則0801),與標準氯化鈉溶液3.0ml制成的對照液比較,不得更濃(0.03%)。 水中溶解物 取本品5.0g,加水80ml,振搖10分鐘,室溫靜置10~20分鐘,真空抽濾(使用孔徑2μm或以下的微孔濾膜或定量分析濾紙),濾液置105℃干燥至恒重的蒸發皿中,在水浴上蒸干,并在105℃干燥1小時,遺留殘渣不得過0.2%。 醚中溶解物 取本品10.0g,置內徑約為20mm的玻璃柱中,用不含過氧化物的50ml洗脫柱子,收集洗脫液置105 ℃ 干燥至恒重的蒸發皿中揮發至干,在105℃干燥至恒重,遺留殘渣不得過0.05%。 淀粉 取本品0.10g,加水5ml,振搖,加碘試液0.2ml,不得顯藍色。 電導率 取本品5.0g,加新沸放冷的水40ml,振搖20分鐘,離心,取上清液,在25℃±0.1℃依法測定(通則0681),同法測定制備供試品溶液所用水的電導率,兩者之差不得過75μS/cm。 干燥失重 取本品1.0g,在105℃干燥3小時,減失重量不得過7.0%(通則0831)。 熾灼殘渣 取本品1.0g,依法檢查(通則0841),遺留殘渣不得過0.1%。 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依法檢查(通則0821第二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十。 砷鹽 取本品1.0g,加氫氧化鈣1.0g,混合,加水攪拌均勻,干燥后,先用小火燒灼使炭化,再在600℃熾灼使*灰化,放冷,加鹽酸5ml與水23ml使溶解,依法檢查(通則0822法),應符合規定(0.0002%)。 【類別】藥用輔料,填充劑和崩解劑等。
藥用輔料GMP實施指南正在產業的期待中醞釀發酵。近年來,藥用輔料的質量管理模式正在不斷磨合改造。隨著藥品安全監管"嚴"時代的到來,加強藥用輔料的質量控制已不僅僅是藥用輔料生產企業的事,也是制劑生產企業的重要責任。然而,由于我國藥用輔料起步和發展較晚,質量水平參差不齊。盡管2001年出臺的《藥品管理法》以及2006年出臺的《藥用輔料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對藥用輔料的管理提出了相關要求,但僅為指導性原則。
記者日前在采訪中了解到,無論是基于國家政策的引導還是出于產業升級發展的需要,產業界對藥用輔料生產質量管理的實施指南呼聲漸高。有業內人士認為,質量管理的提升仍需要一段時間的努力。制藥企業與藥輔企業通過約定標準提升產品質量控制,可望成為未來行業重要的發展趨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