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放式煉膠機即開煉機的使用中,很多客戶會問到混煉的程序是怎樣的?這個應該根據所使用原料的特性及其在混煉中的具體情況而定,但在GB/T6038中對開煉機的混煉程序還是做了一些基本規定:
在此標準中指出:1.除非另有規定,每批膠料在用開煉機混煉時都要包在前輥上(也就是我們稱之為主動輪的輥軸);
2.在混煉過程中,應確保輥筒始終保持規定溫度(也就是現代開煉機技術要達到恒溫設計),可采用連續式溫度自動記錄儀,也可采用手動測溫計(精度為±1℃或精度更高的儀器)連續測量輥筒表面中間部位的溫度。為測量前輥筒表面溫度,可以把膠料迅速度地從煉膠機上取下,測溫后再將膠放回。
3.做3/4割刀時規定:切割包輥膠寬度的3/4,同時割刀保持在這一位置,直到積膠全部通過輥筒間隙。
4.配合劑應沿著開煉機的整個輥筒的長度加入,當堆積膠或輥筒表面上還有明顯的游離粉料時,不應切割膠料,應將從間隙散落的配劑小心收集并重新混入膠料中。
5.除非另有規定,每次按規定做連續3/4割刀,應交替方向進行,并且兩次連續割刀之間允許間隔時間為20S。
6.用開煉機混煉后的膠料質量與所有的原總質量之差不應超過+0.5%或不應低于-1.5%(由此要求在開煉機混煉過程中,對原料的損耗不能過大,也就是損耗越小越好)。
7.混煉后的膠料應放置在平整,清潔,干燥的金屬表面冷卻至室溫,冷卻后的膠料應用鋁箔或其他合適材料包好以防被其他物料污染,另外,混煉后的膠料也可放入水中冷卻,但結果可能不同(可見冷卻方式的不同對試驗的結果會有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在使用開煉機混煉膠后,都應為每批混煉膠填寫報告,并在報告中指明:
a)摩擦比(輥筒速比)和輥筒轉速;
b)兩檔板間距離;
c)輥筒zui高及zui低溫度;
d)炭黑調節溫度;
e)混煉后膠料的冷卻方式。(傳統工藝開煉機主要采用自然冷卻的方式降溫;而現代開煉機有自帶冷卻系統,使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同時更方便了用戶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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