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測試設備預防性試驗為了發(fā)現運行中設備的隱患,預防發(fā)生事故或設備損壞,對設備進行的檢查、試驗或監(jiān)測,也包括取油樣或氣樣進行的試驗,我公司在這方面的研究已經有相當成熟的技術了。
1.2在線監(jiān)測在不影響設備運行的條件下,對設備狀況連續(xù)或定時進行的監(jiān)測,通常是自動進行的。
1.3帶電測量對在運行電壓下的設備,采用儀器,由人員參與進行的測量。
1.4絕緣電阻在絕緣結構的兩個電極之間施加的直流電壓值與流經該對電極的泄流電流值之比。常用兆歐表直接測得絕緣電阻值。本規(guī)程中,若無說明,均指加壓1min時的測得值。
1.5吸收比在同一次試驗中,1min時的絕緣電阻值與15s時的絕緣電阻值之比。
1.6極化指數在同一次試驗中,10min時的絕緣電阻值與1min時的絕緣電阻值之比。
2總則
2.1試驗結果應與該設備歷次試驗結果相比較,與同類設備試驗結果相比較,參照相關的試驗結果,根據變化規(guī)律和趨勢,進行全面分析后做出判斷。
2.2遇到特殊情況需要改變試驗項目、周期或要求時,對主要設備需經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執(zhí)行;對其它設備可由本單位總工程師審查批準后執(zhí)行。
2.3110kV以下的電力設備,應按本規(guī)程進行耐壓試驗(有特殊規(guī)定者除外)。110kV及以上的電力設備,在必要時應進行耐壓試驗。
2.4進行耐壓試驗時,應盡量將連在一起的各種設備分離開來單獨試驗(制造廠裝配的成套設備不在此限),但同一試驗電壓的設備可以連在一起進行試驗。已有單獨試驗記錄的若干不同試驗電壓的電力設備,在單獨試驗有困難時,也可以連在一起進行試驗,此時,試驗電壓應采用所連接設備中的低試驗電壓。
2.5當電力設備的額定電壓與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不同時,應根據下列原則確定試驗電壓:
a)當采用額定電壓較高的設備以加強絕緣時,應按照設備的額定電壓確定其試驗電壓;
b)當采用額定電壓較高的設備作為代用設備時,應按照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確定其試驗電壓;
c)為滿足高海拔地區(qū)的要求而采用較高電壓等級的設備時,應在安裝地點按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確定其試驗電壓。
2.6在進行與溫度和濕度有關的各種試驗(如測量直流電阻、絕緣電阻、tgδ、泄漏電流等)時,應同時測量被試品的溫度和周圍空氣的溫度和濕度.進行絕緣試驗時,被試品溫度不應低于+5℃,戶外試驗應在良好的天氣進行,且空氣相對濕度一般不高于80%。
2.7在進行直流高壓試驗時,應采用負極性接線。
2.8如產品的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有變動,執(zhí)行本規(guī)程時應作相應調整。
2.9如經實用考核證明利用帶電測量和在線監(jiān)測技術能達到停電試驗的效果,經批準可以不做停電試驗或適當延長周期。
2.10執(zhí)行試驗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制定本地區(qū)或本單位的實施規(guī)程。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fā)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